骨折是指由于外伤或病理等原因致使骨质部分或完全断裂的一种疾病。其主要临床表现为:骨折部有局限性疼痛和压痛,局部肿胀和出现瘀斑,肢体功能部位或完全丧失,完全性骨质尚可出现肢体畸形及异常活动。
厦门光亮医院骨外科专家告诉大家:确诊为骨折进行治疗之后,就要进行康复训练了。那么,什么时候开始康复训练呢?
骨折康复的开始时间应尽可能的早。一般是骨折得到复位固定后即可开始。而具体的骨折复位固定是指:
①石膏固定已经干了
②牵引已经安装好
③已经施行了内固定术
④病情稳定者
凡是未固定的肢体和关节都要每天定时、定量的进行主动充分的活动,促进新陈代谢,防止肌肉萎缩和关节僵直。
康复训练如何进行?
1.功能锻炼早期:伤后1-2周内,伤肢肿胀,疼痛,骨折断端不稳定,容易再移位。
此期功能训练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血液循环,有利于消除肿胀和稳定骨折。功能训练的主要形式是患肢肌肉做等长收缩。即在关节不动的基础上,患肢肌肉做有节律的静力收缩和放松。既我们常说的用力绷紧和放松,来预防肌肉的萎缩或粘连。
2.功能锻炼的中期:伤后2周至骨折的临床愈合。伤肢肿胀逐渐消失,疼痛缓解,骨折断端出现纤维连接,并逐渐形成骨痂,骨折处稳定。
此期除继续进行伤肢的肌肉收缩训练外,可在医护人员和健肢的帮助指导下,逐渐恢复骨折的近端、远端未固定的关节的功能活动和骨折上下关节的活动,并逐渐由被动活动转为主动活动,增加主动的关节屈伸活动、防止肌肉萎缩、避免关节僵硬、减少功能障碍。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应尽早起床进行全身活动。同时,应配合理疗方法达到消肿、止痛,促进骨痂形成的目的。
3.功能锻炼的后期:也就是达到临床愈合或已经去除外固定,骨性骨痂已形成,X线检查已显影,骨骼有了一定的支撑力。但多数存在邻近关节的关节活动度下降,肌肉功能萎缩等功能障碍。
因此,此期康复的目的是恢复受累关节的活动度,增强肌肉的力量,使肢体功能恢复。训练的主要形式是:加强伤肢关节的主动活动和负重练习,使各关节功能迅速恢复到正常活动范围和正常力量,注意全身功能训练的协调性以及步态训练。同时结合训练目的和病情变化配合理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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